各類班服相關問題

(七)有以下景遇之一者,不得報考:
6、後備役軍官再入營服軍官役,或後備役士官再入營服士官役者,請依「陸海空軍官士自願留營入甄選服役法則」及其劃定解決 。

惟項目分歧時,須補做未檢項目。


10、在營志願役士官報考體檢事宜:
(1)由考生所屬單元函請各國軍病院打點「國軍 自願役專業豫備軍官豫備士官班體檢」,並至 「國軍人才招募中間全球資訊網」()解決預約體檢。

(二)士官: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0歲至32歲(71年1月1日今後出生)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黉舍或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以上黉舍結業,合適考選簡章所定資曆條件,自願服務軍旅者。
2、近2年考成甲等及無道德方面記過以上的地方分。若國防部打點第3梯次考選,103年11月24日前服役期滿退伍者,得報考第 3梯次考選。但連帶處罰者不在此限。

(四)後備役士官兵報考軍官或後備役兵士報考士官者:
離營前最後2年考成甲等(未辦考成者免)及無道德方面記過以上的地方分。

(三)在營自願役士官報考軍官者:

1、於各梯次入學報到時,須已服滿志願役士官現役2年,時候之計算體式格局,因應不同之對象,依任官、再入營或轉服生效日為肇端基準日。

(五)在營士官兵於103年6月9日前服役期滿退伍者,得報考第第2梯次考選。
(2)1年內曾做過國軍人員體格分類搜檢或度者,可直接轉載為「國軍自願役專業豫備官士班體檢」。

民國103年國軍志願役專業豫備軍官豫備士官班考選簡章

壹、考選對象及資曆:

一、對象:

(一)軍官: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0歲至32歲(71年1月1日今後出身)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黉舍或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黉舍結業,契合考選簡章所定資格條件,志願辦事軍旅者。但連帶處分者不在此限。 有任何班服需求歡迎詢問推薦我們網站班服-班服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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